寡妇是指没有丈夫的妇人,后多指死了丈夫的妇人。语出《诗·小雅·大田》:“彼有遗秉,此有滞穗,伊寡妇之利。”也称“遗孀”、“未亡人”等。
理学是两宋时期产生的主要哲学流派,历代儒客推崇。他们哲学的中心观念是“理”,把“理”说成是产生世界万物的精神的东西。虽然,汉朝复兴了礼制,但当时的理学并未盛行,所以,妇女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。一些被宋人视作败妇德、伤风化的行为,在汉朝是非常司空见惯的。打个比方来说,寡妇再嫁这件事并不会被人另眼相待,连皇帝都承认其合法性。
汉武帝的姑妈馆陶公主就是个寡妇,这个女人在丈夫死后并未“安分守己”,而是与董偃开始了“第二春”。董偃十分精明,他建议自己的情妇将长门院献给当朝天子,使汉武帝龙颜大悦。刘彻大喜之下,特地拜访了自己的姑妈和“准姑父”,还称董偃为“主人翁”,众人相谈甚欢。就这样,这种寡妇再婚的情况,得到了皇帝的默许,以至于,公主贵人“多逾礼制”。
可是,别觉得馆陶公主是个例,这种情况在汉朝着实屡见不鲜。汉昭帝的姐姐鄂邑盖公主也是个再嫁的寡妇,她的情夫“河间丁外人”还差点因为这层关系收获了官职。根据《汉书·霍光传》的记载,当听说鄂邑盖公主有了新欢之后,上官桀打着“以列侯尚公主”的名义向汉昭帝索要官职,想要给“丁外人”讨个列侯的位置,以求门当户对。不过,汉昭帝并没有同意。
于是乎,上官桀退而求其次,干脆为“丁外人”要了个光禄大夫的职务,总算是满足了鄂邑盖公主的愿望。所以,从这里就能看到,在汉朝时期,寡妇再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,史书也并不将这种情况视作僭越礼法。例如,卫青的老婆平阳公主,在嫁给他之前就曾经历过一段婚姻。
如果,是单纯的再婚,倒也不能看出汉朝的女性比其他朝代的妇女自由多少。关键是,汉朝的女子,可以自由地选择婚姻,甚至,能追求有妇之夫,这种情况在其他朝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。
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刚刚死了丈夫,刘秀在与姐姐攀谈时论起了文武百官,想要看看姐姐中意哪位青年俊杰,由自己做媒让姐姐再婚。公主直接说道:“宋公威容德器,群臣莫及。”满朝文武,公主最中意的就是身为大司空的宋弘,刘秀表示这就替姐姐询问大司空的意向。宋弘当时已经成家,身为皇帝的光武帝不可能不知道,但他仍肯为姐姐撮合亲事,这足以说明问题。
根据《后汉书》的记载,刘秀专门请来了宋弘询问他的意向。为了让姐姐近距离观察此人,他还在召见宋弘的地方设置了屏风,让姐姐全程旁听。刘秀对宋弘说:“朕听说,人一旦变得尊贵了,就会换掉他身边的朋友;人一旦富裕了,就会考虑再娶一房妻子。朕以为,这就是人之常情,谁都不能免俗。”宋弘大义凛然地说道:“但臣却以为,贫贱之交绝不能相忘,糟糠之妻亦不可抛弃。”
宋弘的话说的虽然比较委婉,但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。刘秀不得不对姐姐说道:“事不谐。”事儿没办成,但刘秀的态度却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:妇女能随意追求有妇之夫,连帝王之家都如此,更何况是民间呢?
从平阳公主再婚这件事上,我们亦能看出女子在再婚这件事上所掌握的“主动权”。
根据《史记》的记载,平阳公主死了丈夫后,按照礼制再婚时应选择列侯相配。公主与家臣讨论长安城内哪位列侯适合当夫君时,众人都称大将军卫青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对此公主表示:这人(卫青)曾经是我的家仆,如今怎能成为我的夫君呢?身边的人均说道:今时不同往日,现在大将军的姐姐是当朝皇后,大将军之子亦为列侯。就这样,公主决定嫁给卫青。在请示了皇后和武帝后,朝廷下旨命卫青迎娶平阳公主。
从这件事里我们可以看到,公主在研究再婚对象的过程中,能淡定自若地与家臣共同探讨这件事,态度十分随意。而且,公主在再婚这件事上拥有绝对的主导权,之所以公主会嫁给卫青,是在公主单方面同意之后的。由此可以推敲,当时的妇女(至少是贵族之女),完全能享有再婚上的主导权。况且,在请示的过程中,平阳公主并没有第一时间请示当朝天子,而是先询问了皇后的意见。
这就足以说明,当时的女子在“再婚”这道程序中的地位不言而喻。人人都说唐风开放,或许唐朝男女开放的风气便是自汉朝而始的。
参考资料:
【《史记》、《后汉书》】 |